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指我行为农户或者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以其依法获得并由县、(区)镇(街道)主管部门登记确认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推出的一款信贷新产品。
贷款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和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浮动点进行适当浮动,具体利率以金安村镇银行规定为准。
贷款对象:台安县辖内,从事种植、养殖的农户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符合我行信贷扶持政策,能够提供有效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还款方式:按月计息或按季计息,到期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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